申请主体:本市兽药经营企业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
申请条件:
1.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;
2.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库设施;
3.与所经营的兽医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;
4.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。
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
1.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申请表
2.开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拟经营的品种、规模与方式
3.拟开办企业的名称、经营地址和仓储地址及相应的房屋使用证明
4.拟开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住址及其相关证明;企业主要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个人简历(包括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学历、证书获得情况、原从事职业、年限、拟从事工作)及相关证明
5.兽药经营企业的方位图及经营设施的总平面布置图
6..国内外市场预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计划
7.拟开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及职工人员名单
8.拟开办企业的各种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记录、凭证样张
9.工商营业执照
到手证件: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,证件有效期5年。有效期届满,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,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