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面向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,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。其中,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、广告、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,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。
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对象
1.音乐娱乐产品
2.游戏产品(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)
3.演出(剧)节目
4.表演
5.艺术品
6.动漫
基本条件:
1.已注册公司,且不含外资成分
2.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(涉及音乐娱乐、游戏、演出(剧)节目、表演、艺术品、动漫等文化产品的一种或多种)
3.建设好符合申请项目的网站
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
1.公司的营业执照、章程
2.法人的身份证
3.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
4.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、章程
5.网站中文名称、域名登记证明、IP地址、ICP备案号
提示: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还需注意办理ICP证、建立自审制度、记录备份60日、开展业务备案等一系列运营方面的问题,我司提供免费地一站式全方位的后续咨询服务,竭诚为您服务。